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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攻城(1)[2/3页]
;啊!”徐福林惊叫一声,脑浆、鲜血飞溅了他一脸,火烫火烫,昨天晚上还在跟自己说要趁着这次南征,抢回一个大屁股婆娘做老婆的刘四已经变成了一具无头尸体,一颗炮弹正好与他的脑袋做了亲密接触。
世事无常,生命轻如鸿毛。
徐福林只觉得腿脚发软,浑身颤抖个不停,卖不动步了。他想转头逃跑,这场战斗的胜负与他似乎并没有太大的什么关系。
他原本就是辽东军户,老实巴交的农民,鸡杀过,却从来没有杀过人。实际上,就连他原本应该很精通的刀枪也使不利索。比起刀枪,他更关注的是地里庄稼,那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
女真人来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那些难得见一面,犹如传说中才存在的大官们全都跑了,一直占他的便宜,欺压他的千户没有抵抗,直接带着他投降了。那些死去的乡亲就死去吧,人不是神仙,谁又能不死了,唯一的区别是早死还是晚死,病死还是被砍死罢了。一人一辈子能吃多少米,拉多少屎,怎么死,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只要他没事,他的家人没事,他又何必管那么多?给汉人做牛马,与给女真人当奴才,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所以,徐福林摇身一变,变成了大金国的汉军。如果有一天,明军杀了回来,徐福林相信他同样还能摇身一变,又变成明军。在这个乱世之中,他只是颗随风摆动的野草。
身上的军服变了,但是徐福林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被人骑在脖子上,给人做牛做马,任人鱼肉,除了自己,一无所有。半年多前,他最小的妹妹也饿死了,家中孤零零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不明白,上天为何要这样对待他。
这时,一位喝醉了的女真人告诉他,荣华富贵要靠手中的刀把子,只要握住刀把子的手够稳、够狠,那么,别人的财富就他的,别人的女人也是他的。
从那以后,徐福林苦练武功,他要用他这双手,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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