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十八章 奢安之乱(1)  明月万里照汉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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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奢安之乱(1)[3/3页]

  来的文案,叹了口气,将文案扔到了一边,说道:“事情哪是他们说的那样!”

  熊廷弼毕竟曾是封疆大吏,这方面的事情也有所了解。于是熊廷弼将他所知的情况仔细说了一遍。

  奢安之乱是由土司奢崇明、安邦彦两人在四川、贵州两省发动的叛乱。

  奢崇明、安邦彦两人是四川、贵州两省的世袭大土司。同时,奢崇明还是四川永宁宣抚使,安邦彦也是贵州宣慰司同知。

  而奢安之乱的起因,可以说完全是大明官员自找的。

  从汉朝开始,由于地形复杂,部族关系复杂,中原王朝对西南地区一般采取羁縻政策。

  大明建立后,对西部地区沿袭了元朝的土司制度。各级土司在经由赐印、诰敕及贡赋等程序后,大明朝廷承认起世袭继承土司的合法性。

  水西安氏在贵州黔西北一带历史非常久远而且势力庞大,而且向来比较恭顺,对中原朝廷也比较友好。

  在三国时期其先祖罗济就曾助蜀汉诸葛亮平南中,被封为罗甸国王。罗济之后,唐朝时的阿佩,宋朝时的普贵,元朝时的阿画,水西安氏总是能在开国之初就率先纳土内附,并因此获得中原朝廷的册封,继续维持其在水西地区的统治。

  永宁奢氏是四川永宁土司(今四川泸州江安合江一带),与水西安氏世代联姻,两者属于唇亡齿寒,一损皆损、一亡皆亡的关系。

  与前朝一样,贵州水西安氏的首领霭翠在洪武初年便率众归附,朱元璋以其原官职让其世袭,并承诺税收则听其输纳。除此之外,还将水西水东两部合并,设立贵州宣慰司,以霭翠为贵州宣慰使,赐姓安,位居贵州各宣慰之上。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大明所派遣的流官(流官与土司相对,是由朝廷任命的、不世袭、有品级、有任期的官员)贪得无厌、日益腐败,与当地土司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

  以种种理由苛收重赋也罢,流官们对当地的土司十分瞧不起,常常以改土归流为借口,威胁盘剥土司,甚至利用土司世袭制度从中取私利。凡世袭者必向流官上缴纳数额不等的黄金已为不成文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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