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八十三章 惊变(1)  明月万里照汉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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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惊变(1)[2/3页]

  国日后的商业往来,倭国日后以华夏的货币作为其流通货币。

  第五,日后但凡涉及在倭华夏人的纠纷,但为防止对发生对华夏人不公的情况出现,大明官员可在场旁听。如审理及处理过程中出现对华夏人不公的情况,大明官员向相关官署提交异议后,转由专门的官署会同大明官员共同审理。

  为此,大明将向江户派驻官员,负责相关事宜。大明官员在倭国期间,倭国必须保证大明官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六,针对虾夷岛的归属问题,倭国承认虾夷及附属岛屿为大明所有,承认虾夷以及以北的库页岛(包括附属岛屿)等皆为大明领土。但鉴于倭国对开发虾夷付出的巨大的人力物力,大明同意补偿倭国白银二百万两。

  第七,对于倭国在战争中被俘人员,大明将予以释放。倭国愿付出一百万两以补偿这段时间大明由于要照顾被俘人员,治疗受伤士兵以及提供伙食、警卫以及军饷等所造成的耗费。

  第八,自和议签订之日起,双方都不的对对方发起攻击性行为或不履行和议中的內容,否则可被对方理解成撕毁协议,挑衅性行为,拥有一切报复行动的权力。

  协议一式两份,在江户的码头上,代表大明的董宣武和代表倭国的德川秀忠达共同签署了这两份和书。至此,持续了半年之久的大明与倭国的战争状态终于结束。董宣武当场释放了所有倭国被俘的将官,并派派快船前往萨摩,下令向萨摩大名岛津忠恒移交所有被俘的倭国士兵。

  签订合约前,青山幸成已经跟董宣武签订了另外一份协议,就是董宣武答应将大明东南沿海诸省水师退役下来的二十艘二级福船,在改造成李广级战舰后,分数批转卖给江户幕府,协议金额多达五百万两。德川幕府需预付一百二十万两的订金。

  另外,董宣武还答应给江户幕府训练一千人的现代军队,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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