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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大朝会(二)[2/3页]

  惩。嗯,银钱为国家专管专控,货币存贷及与货币有关的一切交易行为都是国家专有,禁止民间参与,任何民间的存贷行为及金融操作均属违法,严惩不贷,至于民间个人借贷行为,参考国家贷款利率,超过即是违法”。书楼吧

  “垄断的范围该如何制定,请陛下示下”

  “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走向垄断,掌握独有产品,独有生产工艺,或者一部分人联合控制产品价格,这些是必然会出现的,商业的动力便是来自于高额利润,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必然会促使一部分人联合控制市场上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他的存在有一定的好处,可以集中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坏处就是会排挤同行业中小规模企业,达到消除竞争的目的,自主调控市场。而这个是国家的权利,不容许民间涉足,国家掌控的垄断可以提高效率,促进社会发展,民间的垄断行为只会限制竞争,抑制生产技术发展,这个是毒瘤,除国有外任何无竞争存在的商业行为都可以定性为垄断,不论是企业还是组织亦或某一行业,一旦发现垄断经营行为,涉及的单位,组织必须强制关闭,严惩涉事人员,主犯杀,从犯刑,所得皆违法,一律没收,收缴国库”。

  商人的胆子有多大,纵观古今,很容易得到结果,儒教数千年来,在抑商,开放之间徘徊,不开放国家没钱,开放就如同放出一头猛兽,最关键的是这头猛兽难以掌控,随时都会噬主。李福安的想法是最大程度的开放,除国家掌控的都可以开放给民间商人,制定最严苛的商业法规,杀一儆百。

  “除此外,还应从税收及物价上限制商业行为,抑制垄断的产生。先说物价,一个商品的定价应该是成本加上利润,然而成本和利润都是可以人为操控的,商业行为模式决定了大部分商品无法从生产者直接转换到使用者,这其中需要商人中转,所以便有了人为操控的可能,我们可以给商品制定一个价格,但是商人可以人为增加中转成本,抬高价格,并从中牟利。一个鸡蛋一文钱,通过多道交易手段,便可以卖到天价,独家或者多家联合就能人为降低成本抬高利润,最终形成垄断。诸位要从商业本质上看待问题,只要对商品本身的生产成本和产生的利润观察,便可以发现并制止垄断产生。还有一种借助本身技术、规模以极低的利润排挤中小企业退出市场,已达到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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