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二 章黑影长枪  网游之孤军刺客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二十二 章黑影长枪[2/3页]

  …”

  这时,全区系统提示音响了起来:

  “叮!”

  “恭喜玩家某xxx完成了尸魂部落的任务,奖励经验30000,铜币:95枚、声望:30、幸运+1,由于此任务被玩家某xxx完成,其余玩家任务失败。”

  全区系统提示音完毕,我长呼一口气:“幸好,我隐藏名字,否则得罪的玩家就更多了。”

  可是下一刻,我就愣住了。

  龙之小龙全区喊话:“各位玩家,尸魂部落任务完成的玩家是夜风星晴,夜风星晴抢了我们的任务boss,谁有能力杀了夜风星晴,用录像证明,可以道我这里领取5千人民币……”

  果然如此,龙之小龙话音刚落,别的玩家开始喊话。

  玩家龙之小天喊话:“大家听好了,这boss原本是我们杀的,最后被那卑鄙的夜风星晴偷袭,杀掉夜风星晴,可以得到5千元人民币啊。”

  我哭笑不得,随即下线了“避难”了。

  我轻轻的取下头盔说道:“这下得罪的玩家更多了,而且像那些家族称的玩家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小人物,估计以后的路更加困难了,没想到我的命,从一千元变成了五千元,哎……是喜还是忧呢?”

  我打开电脑,看了看论坛。

  第一条就是:卑鄙玩家夜风星晴,人人得而株之。

  我看了看内容:龙之家族在任务打boss时,正当成功时,夜风星晴突然跑出,偷袭boss,抢走我们的boss,并且带人偷袭龙之家族,现在我正式通缉这卑鄙人物,如果有人看不惯这做法,一起将夜风星晴除名。

  但是顶的人永远超不过反对的人。

  1楼(玩家爱龙之小天):夜风星晴,人人得而株之。

  2楼(玩家龙之小王):垃圾夜风星晴,就知道抢与偷袭,垃圾一个。

  ……

  11楼(玩家可爱小小猪):对,加入龙之小龙的家族下,被人横扫不是难事,垃圾龙之

第二十二 章黑影长枪[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