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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神听我话[2/3页]
程中,庞固恩走到史出杰面前,递给他一支烤好的雷蘑。而后挑眉毛道:“贤弟。尝尝!味道不错。正好赶上大世子妃饿了。我和宛坨就烤了一斤,权当早点了。”
一斤?!
史出杰听了庞固恩的话,几乎惊掉了下巴。
他心道:大哥你可是真敢吃呀。雷蘑一两就相当于十两黄金。这一串下肚,就约等于十条金项链。
如此豪横的一道菜,别说史家的这位大公子,就算是当今帝君,估计也没吃过。
瞬间,这一顿早点,已经成为了在场百分之百的人的天花板。
当然庞固恩除外。
面对如此珍馐,史出杰自然不会也不敢浪费。
于是,他把庞固恩精心烘烤的雷蘑咬在嘴里。
一下子,史出杰的舌头不够用了。
一种前所未有的油滑鲜嫩味道进入了史出杰的口腔。
当史出杰咬碎焦皮,吃到内部的肉时,则更是满口逸散出鸡胸肉一般的香浓质感。
妙哉,雷蘑。
这样的一口,几乎能让史出杰登天。能与其媲美的感觉,也就剩下他的女婢,金香儿的鸡胸肉了。
妙哉,雷蘑!
吃着这串烤雷蘑的史出杰特别激动,以至于热泪盈眶。
这其中,雷蘑独特的滋味有一部分原因。对于庞固恩的感激则是另外的一部分原因。
雷蘑准时生产,意味着狗尾巴屯的刁民可以被震服了。意味着史出杰的性命保住了。更意味着他和金香儿,可以高兴地唱《夫妻双双把家还》了。
这种心情大起大落后的美味,吃在嘴里别有触动。
那是生的味道,那是幸福的滋味,那是无以伦比的快乐。
口里品尝着如此滋味,史出杰热泪盈眶,要不是必须端着行省上差的架子,他真想窝在庞固恩的怀里大哭一场。
“兄弟!你受苦了!”史出杰的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哪里,哪里!”庞固恩拍了拍史出杰的肩膀,郑重道,“兄弟能在这种情况下还来挺我。足以见得你是个忠义之人。”
“对对!我们是同道!”史出杰激动地点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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