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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他的神意[2/3页]

  金大福见状脸色一变,先是颤抖着伸出手指,然后发出了声音:“他——你……哼!”

  一声冷哼过后,他还是停了下来,只是静静看着。

  事情已经很明了了。

  那座巨塔,就是金家的东西,当初还专门用了一头赑屃来驮着这座巨塔,这东西本质上是一座阵基,用这个东西作为阵基打造的大阵,可以阻拦九境,配合上边关镇守的将军和其他武备,能让十境在短时间内过不去。

  至于十境以上,那不是一座要塞可以拦得下来的,这种人出手,神朝那边也会有对应的应对,边关只需要防备以下的就好了。

  金大福冷静下来之后,继续往下说道:“对了,他开的第二关,是精关,此人的肉身极为可怖,神意和精关双重加持,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武道内气很弱,几乎没有远程能力,只要小心别被他丢东西砸到就是了。”

  “我就要看看他怎么砸的。”黄呈石摆了摆手,那尊骷髅开始迈步。

  大地震颤,暗影蔓延,阴风呼啸,巨大的身躯像是要将这边关生生压垮似的。

  那座阵基还没有安装好,就凭借其本身的威能,拦不住黄呈石的骷髅。

  而覃隆确认了一下没有杂兵之后,看着骷髅,他拿起葫芦,喝了一口。

  好酒,味道真好,又烈,而且还掺杂一股地狱的爽利,像是刀子一样从舌头一直刮到肚子里,火辣辣的。

  这利刃原的草籽所酿的酒,真是好酒,就是太少了。

  但是也没办法。

  哪怕是麒麟部这种大部落,草籽也是很有限的,想要养活自己人都不够,拿来酿酒的草籽真是少之又少,多酿一点酒,就要少吃一口饭,就有一个人要挨饿。

  就某种意义上来说,塞外胡人,和辽北的百姓,生活条件其实很相似。

  都是要和天地对抗,都是要拼命活着的人。

  他们信天,因为终归是要靠天吃饭的。

  他们更恨天,因为这贼老天从没给过好脸色,而现在,老天爷更是直接死了,只有神朝的老爷们才能当的起这个‘天’,能控制风云,但可惜……老爷们的脸色,比老天爷还要臭。

  他们敬地,土地是命根子。

  他们也咒地,这冻土硬得像铁板,费尽力气也刨不出多少活命的粮食。

  而且,塞外胡人比辽北还要苦,他们连粮食都没有,只能靠利刃原的草籽才能活。

  覃隆叹了口气。

  杨凌告诉他,塞外胡人,和神朝的苦民,反而是一起的,因为他们过的是一样的日子,苦的要命的日子。

  神朝的老爷们,才是敌人。

  天坛的差异,地域的远近,都不能囊括‘同伴’两个字,真正的同伴,一定是生长在同样天地之中的人。

  老爷们在另一片天地,而苦民们和胡人,却在同一片天地里,所以……不要觉得胡人是敌人,敌人……在神都之中,在凉州城内,在所有的州城之中。

  覃隆听了这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所以他跟着杨凌干了,一直到现在。

  而现在,到用武之地的时候了。

  面对着那巨大的骷髅,渺小的武者起身,轻轻一跳,灵活的落到了边关之外。

  战场要在边关之外。

  然后,握紧那口短剑。

  握的很紧,但拔的时候却很轻。

  剑刃和剑身剐蹭在皮革剑鞘上,发出了暗哑的‘嘟’声,一声短促、干涩的摩擦,很轻,不注意听的话,几乎听不见。

  武道神意——‘绝壑’。

  他身周的气质骤然一变,但也仅限于此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征兆’。

  不像是之前遇到的神意那样,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象,像是高见的神意,甚至还会生出‘日月’来,非常显眼。

  覃隆的神意,不在外显,不扰天地,不慑敌心,它非是向外张开的深渊,就像是路边的一棵小草,并不起眼。

  黄呈石和金大福小心翼翼的盯着对方,试图揣摩出神意的内容。

  而在远处的高见也是如此,在刀鞘之中,锈刀的锋芒也悄然消失了一寸,现在是……一尺三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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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他的神意[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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