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4章 钱花在老婆孩子身上最值得  重生80,分家后带妻女吃香喝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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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钱花在老婆孩子身上最值得[1/3页]

  工人们陆陆续续地来了。

  一开始,没人注意到他。

  大家都习惯了买包子和油条,对新来的摊子多少有点不信任。

  林国强不急。

  他把箱子的盖子完全打开,让香味散得更开一些。

  然后他拿起一个肉夹馍,用油纸托着,站在箱子后面,不吆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着。

  但他站的位置很讲究。

  正对着厂门口,工人们进厂的时候,必须从他面前经过。

  第一个停下来的是个中年男人,穿着蓝色的工装,帽子上沾着机油。

  他闻了闻味道,凑过来看了看:“肉夹馍?新来的?”

  “对,大哥,尝尝?”

  “多少钱?”

  “三毛。”

  男人犹豫了一下,掏出三毛钱递过去,接过一个肉夹馍,咬了一口。

  他嚼了两下,脚步就停了。

  “嘿,”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馍,“你这肉炖得好啊,比食堂强一百倍。”

  “大哥喜欢就好。”

  “再来一个!”男人又掏出三毛钱,“我带进去中午吃。”

  林国强接过钱,又递了一个过去。

  第一个客人走了之后,生意就开了。

  工人们都是扎堆的,一个人买了,旁边的人就会好奇,凑过来问两句。

  闻到香味,十有八九会掏钱买一个。

  林国强的肉夹馍个头大、肉多、味道好。

  三毛钱一个,比国营饭店的便宜还实在。

  工人挣的不多,但三毛钱还是掏得起的。

  不到一个小时,五十个肉夹馍全部卖光了。

  最后几个的时候,还有工人过来问,林国强只能抱歉地说:“没了,明天再来吧。”

  他数了数钱……十四块整。

  十四块。

  他蹲在地上,看着手里那一沓票子,手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钱多,而是因为…

  这是他自己创业赚的第一笔钱。

  上一世,他一辈子都在给别人打工、帮别人做事,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

  这辈子,他不会这么傻了。

  他把钱仔仔细细地叠好,揣进贴身的口袋里,拍了拍,确认放好了,才扛起空箱子往回走。

  走到半路,他拐进了镇上的供销社,买了十斤白面、五斤五花肉、两斤白糖、一包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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