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0章 给媳妇孩子花钱的满足感  重生80,分家后带妻女吃香喝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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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给媳妇孩子花钱的满足感[1/3页]

  “素梅,还有多少面?”

  赵素梅翻了翻面盆:“不到十斤了。”

  “卤汤呢?”

  “见底了。”

  林国强想了想,走到门口,把招牌上的“肉夹馍”三个字用布盖住了。

  “今天的肉夹馍卖完了,明天请早。”

  他对门口还在等着的几个工人说。

  工人们遗憾地散了。

  关上门之后,林国强和赵素梅开始数钱。

  赵素梅的手在发抖,一张一张地把毛票捋平。

  她一毛一毛地数,数了三遍。

  “五十七块八毛。”她的声音都在发颤。

  林国强算了算成本。

  面粉、猪肉、调料、鸡蛋、豆干、猪蹄,加上房租和水电,大概花了二十块出头。

  净赚三十多块。

  一天。

  “这……这也太多了吧?”赵素梅不敢相信。

  “不算多,”林国强笑了笑,“今天是第一天,很多人是尝鲜。

  后面能不能稳住,还得看手艺。”

  “那你手艺行不行?”赵素梅紧张地问。

  “你说呢?”林国强指了指外面,“刚才那个穿蓝工装的大哥,吃了两个肉夹馍一碗面,你猜走的时候说了啥?”

  “说了啥?我没注意。”

  “他说,‘老子在农机厂干了八年,头一回吃到这么好的面。’”

  赵素梅笑了,笑得眼睛弯弯,酒窝荡漾。

  ……

  开业第一周,国强小吃的生意稳住了。

  每天净赚三十到四十块,不多不少,但胜在稳定。

  林国强不贪心,他知道做吃食这行,味道是第一位的。

  宁可少卖点,也不能砸了招牌。

  他每天限量一百二十个肉夹馍,三十碗面,卤味若干。

  卖完就关门,绝不为了多赚钱而降低质量。

  工人们也习惯了,每天中午提前过来排队,有时候来得晚了就买不到了,第二天再来。

  一周下来,林国强算了算,净赚两百四十多块。

  他做了一件事。

  去镇上供销社,给全家买新衣裳。

  给赵素梅买了一件藏青色的棉袄,里面是羊羔毛的,暖和得很,花了十八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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