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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六百七十 任期[2/3页]

  安全桉件,执行委员会批复了针对主要桉犯——一名餐馆经营者的死刑。

  此后,在共和二零一八年和共和二零一九年的两年里,针对民营经济体系之中的一系列乱象,苏咏霖做出了很多的应变处理措施。

  尽管最后关于重新禁止民营经济体的事情因为苏咏霖的巨大影响力而不了了之,但是这件事情本身依然性质严重。

  所以苏咏霖在第二届全国民众代表会议上,主要的提案之一就是针对民营经济体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正式落实。

  正式的落实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在此之上,苏咏霖又把十日两休沐的原则和公共节假日的设定覆盖到了民营经济体之上,要求民营经济体遵守这一法律。

  他不能容许因为超脱于体制之外就肆无忌惮的事情发生,该管的必须要管,无论是谁,无论要耗费多少精力,无论牵扯了多少人。

  法不责众这种事情更是被苏咏霖所严厉批判,在他看来,全面清算旧势力这种事情大明国都已经办成了,难道还有什么是比全面清算旧势力更难做的事情?

  你们一个个的连全面封禁的话都能说的出口,那么我惩戒一部分又有什么为难的?

  这些执行委员会通过的暂行法律毫无意外的被民众代表会议全部通过,成为正式法律,针对民营经济体违法行为编织的一张大网已经织就。

  让休假制度包含在其中,只是其中的一件小事而已。

  后续的监管才是真正的大头。

  而苏咏霖对此并不担心,他完全()不认为这些事情能够牵绊住他和大明国的脚步。

  而后,便是真正的重头戏。

  苏咏霖决定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有严格规定的任期制度。

  为了将这项任期制度的革新贯彻到底,苏咏霖决定先对自己下手,以身作则,规定自己的任期,然后再逐步向身边人覆盖,最终覆盖到整个中都朝廷。

  他最开始拥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是在第一次大会召开期间,但是考虑到太多的事情需要推进下去,骤然把步子迈的太大的话,对于整体布局不是好事。

  他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人们从心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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