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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骑士的起源与重大事件![3/3页]

  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长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一三六零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队也开始雇佣******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十五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一百五十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十三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十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一千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陈世博细细的再次感受了一下后,却是陷入了莫名的思索之中,梦魇空间有关于骑士的起源与重大事件,似乎除了给骑士职业契约者起到了一个启蒙作用外,更多的还是想要表达的是一种骑士的精神和团队中骑士的位置与重要的作用。那么,这样的话,陈世博心中就有了决断,就眼下的情况而言,无论是陈世博本身,还是整个团队需要,陈世博选择强化的骑士精通能力,无疑要从几方面都要做到考虑。首先必须要保证的就是自身的实力,只有保护了自己,才能够有余力去保护伙伴。所以,陈世博所选择的第一个能力就必须与能够提升自身实力有关。

  而第二个能力就必须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救援到伙伴,所以,第二个能力具备不具备杀伤力无关紧要,哪怕是纯粹的辅助能力,也可以。除了突进,拉拢,瞬击这几个特点可以外,其它能力多多少少都会有着极大的弊端。这样的弊端对于整个彼岸轮回团队而言,也是有着间不容发的关键。想到此处,陈世博的眼眸中有着若星辰般耀眼的璀璨,他终于下了最终的决定。目光是镇定的从梦魇商城骑士分类下的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技能中闪烁而过,下一刻,他的嘴角缓缓掀起了一抹志在必得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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