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壹佰捌拾陆章 号角已鸣[1/3页]
之前的童谣风波被证实是一场乌龙,叶黛暮的心总算是放回肚子里去了。谐音什么的简直是弥天大雾的起因。当初禀报的官员并非是想要诬陷叶黛暮,只是遵从其职责罢了,叶黛暮也不打算追究他的责任。有报告,总比隐瞒下来要好。前者意味着冒着大不韪尽忠职守,后者只不过为了自保而选择了最省力的那条路。
“这个人,可用。把此人的名讳家世官职呈于我。”叶黛暮一边奋笔疾书,一边对青盏说。今日的奏折几乎都是与那童谣有关。叶黛暮真是恨得牙痒痒,干别的事都不见他们这么积极,揪她小辫子倒是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不过,叶黛暮奸笑。让她仔细地读过,逐一记下其中要点,等明天早朝叫他们好看。“恩,这个论点不错。‘百姓乃是大魏之基,应当遵从百姓之意。’说我时便抬出百姓之名,做事的时候别说百姓,连自己都看不到了。”
“谨遵君命。还有一件事,陛下。”青盏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关于那名刺客的事情。姜瑛将军来问,是否照例处置了?”
叶黛暮开始还没有想起来,什么刺客。所谓的刺客还有活口吗?想到此处,她才回忆起那名为紅霖的女孩。“是紅霖吗?”
青盏愣了一下,她不记得那女孩的名字,或者说她们所有人都不在乎那女孩的名字。一个注定要处死的刺客,谁又会去记她的姓名呢。但是陛下却记得。“是的,陛下。那么,您想怎么处置她呢?”
这句问话,倒叫叶黛暮犯了难。无论她多么年幼,她都还是一名想杀人的刺客,想杀的还是大魏之君,罪无可赦。叶黛暮对于这类人向来是不问缘由,不问来历,不问姓名,只要是用利器向她攻击,便判处死刑,绝无例外。因为她知道,自己可以同情对方,但是对方却绝不会为此感动。愚蠢的善良,最终会害死自己。
可是她就是说不出口。她知道自己不该起这样的同情心,但是她做不到。也许这是因为她也认为那句昏君并没有叫错吧。她对于那些孤苦无助,身在地狱之中的百姓来说,怎么不算昏君呢?若是换做她,也会愤愤不平。书楼吧
但这绝不是宽恕罪恶的理由。在起杀心的时候,就要做好赴死的准备。因为没有谁有权可以私自判处一个人死刑。而她们愤慨的理由也是可笑之极啊。拥有别人没有的东西,绝不是一种罪过。若这也算是罪孽,那么谁还敢奋发图强,谁还敢去争取自己想要的幸福?
拥有,绝不是罪恶。但是嫉妒,却是绝对的丑恶。
她确实可怜,却也不能就此赦免她。否则法不法,国无国。这世道虽没有绝对的公平,但身为人却要去追求公正。叶黛暮不会因为她的年幼无知,便去赦免她。可是杀了那孩子?叶黛暮绝对做不到。她明白自己的愚蠢,做不到的事情哪怕是自己也无法说服自己。
该怎么处置她?出于安全和国法考虑,都不能随便放了她。叶黛暮突然想到了一个人,离要。离要也曾想杀了她,最终因为幼安失败了,还被幼安抓住了小辫子,从此为她所用。叶黛暮就是想杀他,也要考虑他在诸多事情上能起到的作用。如果紅霖也能为她所用……那她就不必死了。
那样一个心中有义,满腔热血,不惧生死的人,活着远比其他更有利于天下。可是再多的好心,都要取决于对方肯不肯接受了,否则便是好心当了驴肝肺。但是叶黛暮相信会有办法的。这无端的自信大抵是被众人娇惯出来的。“不,留下她。”
“陛下,不可。此女心性坚定,若是留下,必然还会伤害陛下。更何况陛下,她犯的是谋逆之罪,不可轻恕啊。”青盏立即反对道。
“不留下,留下确实危险。但是正如你所说,此女心性坚定,且有一腔热血。若是能为我们所用,必有利。”叶黛暮顿了顿继续说。“就派她去汴州吧。
第壹佰捌拾陆章 号角已鸣[1/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