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96章  很正常的事  桃花坪的女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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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很正常的事[1/3页]

  在桃花坪村,离婚的女人可不止陈英一个,还有一个名叫林嫚的女人也和丈夫离了婚。

  林嫚比水莲小一岁,身高和相貌跟水莲有一比,就是人比水莲胖,属于那种微胖型的女人。

  她在家中排行老三,上面有两个哥哥。

  林嫚的前夫是她两个哥哥的好朋友,小名叫阿辉。

  就是因为三个人从小到大玩得太好了,当林曼满十八岁的时候,两个哥哥就劝她嫁给二十岁的阿辉。

  阿辉是个长得挺不错的小伙子,单单瘦瘦的,个子也挺高。林嫚小时候和他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再加上初中时又是同班同学,所以对他的印象一直不错。两个哥哥这么一劝她,她也就点头同意了。

  原来阿辉早在初二的时候就喜欢上漂亮的林嫚了,只是那时还小一直不好意思说而已,如今长大成人了,再不表白的话万一让别人抢了先,那他夜里就只有把被子当成林嫚啃了。

  于是一天晚上,他把林嫚的两个哥哥请到家里喝酒,然后借酒壮胆,向林嫚的两个哥哥吐露了心思。

  林嫚的两个哥哥哪有不同意的道理,当场就拍了胸脯,说这事就包在他俩的身上了。

  这一男一女本来就相互有意思,俩人之间就好像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如今窗户纸已被捅开,他们的结合自然也就成了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

  于是谈了不到一年的恋爱,阿辉就在一天晚上,把林嫚抱进了半山腰的一个茅草棚里。

  婚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林嫚只要一想起那天晚上的事就会脸红心跳。

  在这一带,赶街也成了青年男女找对象谈恋爱的一种方式,往往去的时候是一群一群的,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对一对的了。Wwω.sΗùLóuЪā㈧.cōM

  这时候有些坏小子就会在街上买一把手电筒带在身上,然后在回来时就会有意放慢脚步,等到天黑下来的时候,他们和身边的姑娘都还在半路上。

  这天一黑下来就成了他们的天下,姑娘往往因为胆小,最后就只能什么都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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