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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劫杀[2/3页]
谷镇军营。
既然决定了要见屠苏,那就趁早,免得被十三皇子抓住把柄,虽然自己不怕他,表面上的尊重,还是要给的。生活让明河的脾气,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当初在长街上一言不合,就夺下十三皇子马鞭的明河。
如果此时十三皇子向他挥舞马鞭,如果忍耐能给他带来更大利益的话。明河也许会选择忍耐。
而在之前,明河是绝对不会受气的,别人打了我,就马上打回来!当初在金阳宫杀人,也正是年少气盛。
本身能力高了以后,反而做事之前,会想很多事情,以及种种前因后果。看起来胆子比之前小了很多,其实这正是男人心智成熟的表现。
此时天色还没大亮,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天气也尤其寒冷,明河血气旺盛,早就不惧怕寒冷。一路纵马奔驰,寒气吸入胸膛,反倒是觉得非常舒畅。
路上还没有行人,奔雷豹跑得很快。按照这个速度,在天亮之前,明河就能到达云中城西门。
奔雷豹的速度,忽然降下来,明河同时感到,好几股风迎面扑来,同时发出淡淡腥臭味。他饲养魂魄好久,对这股腥臭味很熟悉,这应该是腐烂尸体的味道。或者说,是孤魂野鬼的味道。
纯净的魂魄,是没有任何味道的,而且会有淡淡的神光包围,这种有味道的魂魄,都是没人收尸的野鬼,长时间没有依靠,到处飘荡,白天要躲避阳光照射,不然会被强烈的日光晒成飞灰。
而最好的躲避场所,就是那些终日不见天日的坟墓,时间久了,棺椁里面的尸体的腐烂气息,也就传到这些魂魄身上。
吱吱吱!
那几道风中,忽然发出怪叫。原来是距离明河太近,被他强壮的血气波及,这些魂魄差点被冲散!
明河现在神元强大,自身血气也非常旺盛,一般的孤魂野鬼根本不敢靠近,感受到强大的血气之力,都会远远地躲开。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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